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相关企业,各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根据中央、省关于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拥军优属和优待工作实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贵阳警备区、市级相关部委、部门和企业等42家单位拟定了《贵阳市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优待工作。
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贵阳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贵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中共贵阳市委组织部
中共贵阳市委宣传部 中共贵阳市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贵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贵阳市档案馆(贵阳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贵阳市教育局
贵阳市公安局 贵阳市民政局
贵阳市司法局 贵阳市财政局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阳市交通委员会
贵阳市农业农村局 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
贵阳市卫生健康局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阳市体育局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贵阳市金融办
贵阳市林业局 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贵阳市税务局
贵阳市邮政管理局 贵阳市公共交通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贵阳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石油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贵阳销售分公司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贵阳市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
对象优待工作实施细则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扎实做好我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规定以及《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30部门关于加强贵州省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实施办法》(黔退役军人发〔2022〕10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拥军优属和优待工作实际,特拟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 优待原则
优待工作坚持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基本原则,秉持体现尊崇、体现激励的政策导向,立足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与优待证制发使用相结合,建立基本优待目录清单,逐步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和工作体系,持续抓好各项优待政策落实,在全社会形成崇军、拥军、爱军、优军的良好氛围。
二、 优待内容
主要从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养老服务、医疗住房、教育培训、退役安置、就业创业、文化交通、其他社会优待等方面,建立并不断优化拓展优待体系(附贵阳市基本优待目录清单),体现国家、社会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以下简称优待对象)的尊崇和关爱。
三、 管理机制
(一)优待目录清单动态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立足贵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结合优待对象需求,适时调整更新优待目录,不断拓展优待范围、充实完善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方法,及时向社会发布并组织抓好落实,让优待对象切实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爱,提升优待对象的荣誉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稳步推进优待证使用。按照国家、省部署,积极稳步推进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建立优待证管理办法,将优待事项落实与优待证管理工作衔接融合。现役军人凭军队颁发的有效证件、现役军人家属凭军队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证明,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凭优待证享受相应待遇。院士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以及相当职级现役干部转改的文职人员,按照本办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规定执行;其他文职人员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享受有关优待。
(三)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评奖惩。将优待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年度绩效考评范畴,作为参加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和个人评选的重要条件,作为文明城市、文明单位评选和社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优待工作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四、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贵阳市军地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会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服务优抚对象、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职责,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全力抓好本系统优待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要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收入,做好优惠项目的经费保障。
(二)落实部门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贵阳市军地各级各部门要建立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牵头,贵阳市军地相关部门、企业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统筹推进、分工负责、齐抓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贵阳市军地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细则,制定本系统落实优待工作的配套制度,进一步细化有关优待内容,推动优待目录清单落实落地。贵阳市各级各部门新增优待事项即时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程序审核后及时补充纳入优待目录清单。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每年12月10日前要将本年度优待工作落实情况书面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加大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贵阳市军地各级各部门要准确领会优待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深入宣传新时代国家优待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优待对象充分认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合理确立政策预期,依法按政策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要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培训直接服务优待对象的窗口工作人员,增强工作人员的拥军优属意识,熟练掌握各类优待对象应享受的优待内容,提高政策执行精准度,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
在优待目录清单中未罗列的未明令废止的其他优待政策继续执行。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本实施细则的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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