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铁能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主动申请终止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贵州瑞晟标准气体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被批准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第79号修正)第二十七条第(一)、(二)项的规定,经研究,现决定依法对上述25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企业若需恢复经营活动,应在恢复经营活动前按相关规定重新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贵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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