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三穗县2023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三穗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48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39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9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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