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工作要求,现将贵州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重要性
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是缓解和扭转我省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进一步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的需要。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协同做好有关工作,努力培养一大批立场坚定、思想过硬,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为我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二、深入了解骨干计划的有关政策
骨干计划是全国研究生招生的专项计划之一,坚持“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原则;严格执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为国家定向培养的全日制、非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作为动态调整增量,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2024年贵州省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可参照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2),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不分配到省。2024年骨干计划安排待教育部文件下达后,再另行通知。
三、骨干计划研究生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
符合国家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生源地在贵州的少数民族应届、往届非在职和在职考生,以及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工作3年及以上,且报名时仍在上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在职考生。
四、骨干计划研究生资格审查流程
(一)办理时间
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3年10月12日至10月22日,博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办理时间:2023年11月1日起,每天9:00—22:00,节假日及其余时间不予办理。网上报名后,工作人员将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二)办理网址
考生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注册后提交相关信息进行审查,访问地址http://zwfw.guizhou.gov.cn/index.html。资格审查所需资料统一在网上提交审查,不需要到现场办理。
(三)所需材料
办理资格审查除常规填报事项外,需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3)学生证钢印页照片;(4)就读学校教务或学生部门出具的在校证明。
2.往届非在职考生:往届非在职考生户籍必须在贵州省内。(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4)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档案在省内的考生需上传由贵州省内档案管理单位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档案仍在毕业学校的考生需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档案保管证明。
3.在职考生:在职少数民族考生户籍、档案必须在贵州省内,汉族考生档案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贵州省民族自治地方(3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1)身份证正反面照片;(2)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照片;(3)毕业证、学位证照片;(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格式自拟,须写明“同意该同志报考贵州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严格执行骨干计划有关规定”,汉族考生还须注明工作年限),并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法人单位公章,没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同时加盖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四)结果反馈
审查通过后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考生登记表,考生登陆审查平台,自助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登记表》。
报考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需领取校验码,报考点在省内的考生,校验码会自动发放至平台注册手机号上;报考点在省外的考生,需持审核通过的《考生登记表》到考点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领取校验码,具体可咨询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获得《考生登记表》及校验码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填报学校、专业名称需与审查通过的《考生登记表》上信息一致,应届、往届非在职考生定向单位一栏填写为贵州省教育厅,具体通知可关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贵州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注:校验码与身份证号、填报学校、专业等信息绑定,一经生成所有信息不可更改,且一人只能获取一次,请谨慎填报。
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不需要校验码,资格审查通过后,在审查平台自助打印《考生登记表》,根据招生单位招生简章要求,与招生单位直接联系办理报名手续。博士研究生可报考多所学校,在审查平台多次提交审查材料。
五、骨干计划研究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2024年5月起,被招生单位录取的考生,可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院校已盖章,在职考生还需单位盖章)《考生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在职考生需单位盖章),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办理。如考生无法亲自到场办理,请由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双方亲笔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上述材料到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办理。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协议书》需原件,不接受复印件、传真件或扫描打印件。
六、骨干计划研究生注意事项
(一)实行网上报名后,报考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证件及资料、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和录取资格。省教育厅在进行考生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时,对报考考生提交的证件、资料及填写内容的真实性不负责校验,对因考生提供虚假信息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报名资格所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社会影响不负任何法律和行政责任。经资格审核无误后,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考生身份存疑可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0851-85285464。考生公示期间被举报并经查实,将电话通知本人及报考学校,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未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博士研究生;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在职研究生原工作单位同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和服务期限内可报考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并签订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毕业后服务年限按新协议重新计算。
(三)按照教育部规定,结合本省实际,骨干计划非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到定向省份或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等定向地区就业,骨干计划在职研究生毕业后需回原单位工作,不得违约。请慎重决定是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四)请详细阅读该通知及操作手册(附件1),未尽事宜,请查阅相关招生单位文件和简章。
附件1:贵州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资格审查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分配表.xls
贵州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11日
骨干计划政策咨询:省教育厅民族教育处,0851-85285464,0851-84583070。
研招网相关填报咨询:省招生考试院研招处,0851-8596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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