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十巡视组自2023年10月11日起,至12月下旬对望谟县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望谟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工作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和信访接待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望谟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入口处。
(二)邮政信箱:贵州省黔西南州A130号邮政信箱省委第十巡视组收。
(三)值班电话:0859-4619336。
(四)信访接待点:望谟县群工中心信访接待大厅
根据巡视职责,省委第十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反映。
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于了解掌握范围。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移交被巡视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十巡视组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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