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安排,省委第十三巡视组自2023年10月13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止对镇宁自治县开展巡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镇宁自治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贵州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委有关要求,本轮巡视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聚焦职能职责,坚持同题共答,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监督检查被巡视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重要安排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上级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置意见箱、邮政信箱、值班电话和信访接待点,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巡视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一)意见箱:分别放置于镇宁自治县县委大院正门左侧、镇宁自治县信访局正门左侧、镇宁自治县纪委监委正门右侧、镇宁自治县人民法院正门右侧、镇宁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门右侧、镇宁自治县便民利民服务中心大楼正门处、镇宁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右侧通道处、镇宁故事酒店正门处。
(二)值班电话:0851-36228680。
(三)邮政信箱:贵州省安顺市A059号邮政信箱,邮编:561000。
(四)信访接待点:镇宁自治县信访局一楼(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犀牛路136号)。
根据职责,省委第十三巡视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视对象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反映领导干部其他方面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下一级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要问题线索,也属了解掌握范围。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贵州省委第十三巡视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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