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林地管护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现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招聘县级林管员4人,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为做好本次林管员招聘工作,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刘安静 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田应斌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清风 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万军 凤冈县营林工作中心主任
成 员:陈天柱 县林业局办公室(党建办)主任
杨 京 森林资源管理与灾害防治股负责人
田景容 林业产业发展与建设股负责人
朱 平 县林业局财务室负责人
潘 丽 县林业局办公室(党建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林业局,由杨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天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公开招聘的日常事务工作,本次招聘工作全面结束后,本领导小组自动解散。
二、招聘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三、招聘人数及主要工作职责
招聘林管员岗位人员4名,采取聘用制,由县林业局与其签订林管员管护协议(一年一聘),主要工作职责为森林资源管理。
四、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本县户籍的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优先。
(四)3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受党纪处分或受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违反党规党纪或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五)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六)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在校学生;
(九)未与单位(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十)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含股东)、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十一)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十二)已经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且补贴期满人员;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的其他人员。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地点:县林业局办公室,咨询电话:0851—25220606
3.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2023年10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资格审查,须持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表(详见附件)及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5.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七、面试
本次招聘方式为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电话另行通知。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体检必须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果,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九、工资待遇及要求
(一)岗位工资:按不低于贵州省凤冈县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
(二)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按相关规定执行,个人部分从岗位工资中扣除代缴。
(三)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县林业局考核认为不能胜任工作的,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误后,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试用期为1个月,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县林业局签订林管员管护协议。
十一、未尽事宜,由凤冈县林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凤冈县林业局2023年招聘县级林管员报名表
凤冈县林业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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