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办发〔2019〕10号)、《瓮安县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服务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相关要求,经瓮安县评估小组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后综合评估,现将评分已达基本要求,拟纳入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2023年第四批拟纳入黔南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评估情况公示表 | |||||||
序号 |
名称 |
法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评估日期 |
评估综合得分 |
备注 |
1 |
瓮安县永和镇观塘村卫生室 |
陈福乾 |
13765493135 |
瓮安县永和镇观塘村 |
2023.10.17 |
85 |
|
2 |
瓮安金欧医院 |
赵双琴 |
18198662600 |
瓮安县瓮水办事处金龙社区环西路 |
202310.17 |
88 |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发现以上医疗机构有不符合《黔南州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评估规程的通知》(黔南医保办发〔2019〕10号)、《瓮安县加强和规范医疗保障服务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通知相关规定的条件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向瓮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以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854-2781827。
特此公示
瓮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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