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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合同制】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11月6-7日报名)(招131人)

信息分类:简章

考试地区:威宁县

考试类型:合同制

招录人数:131人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06日-11月07日

报名方式: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74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中共威宁县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威组通〔202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威宁县实际,决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3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31名,为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详见《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威宁县户籍(生源)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诚实守信、待人热情、爱岗敬业、作风严谨、吃苦耐劳、品行端正、廉洁奉公、能遵守社区相关规章制度。

3.热心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11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7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2)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3)在威宁县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6日)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户籍不限);(4)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5)2019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职):(1)退役军人;(2)在威宁县城市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3年11月6日)及以上且仍在岗的社区工作人员(户籍不限);(3)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4)2019年来获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8.限威宁县户籍或生源地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1月6日前户籍在威宁县的人员或原为威宁县户籍,通过国家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到县外学习、工作的人员。

9.“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是指截至2023年11月6日,在威宁县内服务期满且所有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员。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截至2023年11月6日仍在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9.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简章于2023年10月30日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址: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74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7日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在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7日17:00期间进入威宁县人民政府网,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按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承诺已知晓告知事项。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不超过100KB)。再次核对所填信息及照片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74 ,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由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街道具体实施。

招聘街道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2023年11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11月8日17:00后,审查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

3.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修改。

4.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9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https://zk.x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74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威宁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附件1: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表.xlsx


附件2: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威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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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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