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瓮安港云中港区第一作业区建设工程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贵州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
2.拟使用林地地点:瓮安县天文镇乌江村。
3.拟使用林地用途:港内道路面积0.0125公顷,无林木蓄积;堆场面积0.8661公顷,无林木蓄积。
4.拟使用林地情况:项目拟使用林地面积0.8786公顷,无林木蓄积。一般灌木林地面积0.8786公顷,无林木蓄积;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为个人的林地面积0.8786公顷,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为个人,无林木蓄积;林地保护等级为Ⅳ级的林地面积0.8786公顷,无林木蓄积;一般商品林地面积0.8786公顷,无林木蓄积;经济林林地面积0.8786公顷,无林木蓄积。
5.公示期限: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3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03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邹创
联系电话:0854-262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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