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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根据《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3〕18号)文件要求,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实操及现场提问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实操、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考试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单位

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

1.交警大队食堂工人2名。负责单位职工一日三餐及厨房卫生等工作。

2.交警大队保洁工作2名。负责单位办公楼、业务楼、考场、院落等环境卫生。

四、报考条件

(一)需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食堂、保洁工人需初中及以上学历

2.岗位要求: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男女不限,食堂工人要会做一般的家常菜,持有健康证,厨师证优先考虑,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安排,有较强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3.余庆县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人员,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符合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受公、检、法、司、纪检监察等部门立案处理的;

2.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城镇公益性岗位规定的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报名、初审及咨询

1.报名时间:2023年111-11月2日(早上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现场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大乌江镇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审核结果。

六、考试

1.时间:待定(另行电话通知);

2.考试地点:余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考试方式: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现场提问方式进行。

七、成绩

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并根据成绩高低决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其中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八、考试纪律要求

1.不按时到场参与考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凡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九、聘用及有关待遇

用人单位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人员是否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等进行审核。符合安置条件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遵义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订。如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可按照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聘用期间工资按城镇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执行。招聘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工作期限

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张先生17385629222, 唐女士17385760118,谢女士18084219129

附件:余庆县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附件:余庆县交通警察大队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docx


余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 10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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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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