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确定由区财政局为钟山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及履行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职能机构,依法履行有关职责,区国资和金融服务中心协助开展有关工作。
特此通告。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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