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保障协管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人数:
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劳动保障协管员3名。
2.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男女不限,年满18周岁,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
(3)高中(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4)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具体报名工作由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负责。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 11月3日,9:00至17:00。
报名地点: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南明区花果园C区15栋2楼)。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三、录用程序
1.测试: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组织的笔试、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初步录用人选。
2.面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的初步录用人选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确定录用人选。
3.体检:确定录用的人员参加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体检,体检费用由录用人员自理。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1.补贴期限,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延长至退休。
2.岗位待遇,月工资2268元/月,按照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联 系 人:洪艳玲
咨询电话:0851-85960747
南明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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