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

(面试:11月11日)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方案

为了大力推进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着力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我市建成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毕节市2023年第二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1〕7号)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处,负责人才引进具体事宜,人才引进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

二、引进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的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3年度“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引才计划需求表(市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学历学位。

6.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本次人才引进不面向海外引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人员不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毕节市2023年度“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引才计划需求表(市直)》,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学籍认证报告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

(二)面试测评

1.报到及面试时间、地点

1)考生报到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时间:11月10日09:00-11:30、14:30-17:00

地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元培楼5楼(人事处  0857-8317745)

需提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本硕学历学位证原件(无法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硕士阶段就业推荐表原件)、照片2张(小2寸免冠证件照,蓝底)。

2)面试时间:2023年11月11日上午9:00

3)面试地点: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节市金海湖职教城)

2.面试程序

1)考生按规定的时间,于8:00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进入候考室,将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保管,8:30仍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责任自负。候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后,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2)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备课室备课、面试室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至候分室等候,待通知听分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取面试成绩并签字确认。

3)按照人才引进职数,若同一职位考生面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时不能确定进行下一环节的,采取复试办法确定,复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方式及内容

1)专业技术53、54、55岗位(学前教育、卫生学类)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教(含说课)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授课70分,说课30分),备课20分钟,试教(含说课)15分钟。同一职位考生均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试教内容为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

2)音乐类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试教(含说课)+专业技能测试,同一职位考生均使用同一课题进行试教,试教内容为所应聘职位专业知识。

音乐类教师职位面试总分100分,试教50分(授课35分,说课15分)+专业技能测试5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先进行试教(备课20分钟,试教(含说课)15分钟),试教结束后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声乐+器乐演奏(声乐曲目自选,无伴奏,唱法在民族、美声、通俗中任选一种;器乐演奏为钢琴或自选乐器演奏,曲目自选,自选乐器自带,测试时间10分钟以内)。

4.面试测评成绩评定方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5.面试测评专家共7名,每位测评专家现场对考生实行分项评分,各项评分总和即为该测评专家对考生的面试评分,记分员从所有测评专家总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余测评专家评分之和的平均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6.进入下一轮程序的确定办法:各岗位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引进计划职数等额进入体检程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进行下一环节。

(三)体检

1.根据人才引进职数,按照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指定,未经指定的其它任何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结论均不认可。体检不合格者取消下一环节的资格。体检费用由个人缴纳。

3.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出现职位空缺的,按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及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主要对被考察人员德、能、勤、绩、意识形态等方面进行考察,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被考察人员的拟聘用资格:

(一)有犯罪记录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二)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三)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考察不合格人员不能列入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

八、引进工作时间安排

体检、考察、公示和上报拟引进人员相关材料时间待定。

九、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按程序操作,坚持回避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本工作方案由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17745(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857-8304675(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7-8317112(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

毕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112

收藏考试 招考订阅
The End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今日还没有招考哦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