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梳理涉及自然资源行业惠企政策措施2项,其中申报办理类0项,免申即享类0项,普惠公开类2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政策文件名称 |
签发日期 |
政策条款内容 |
符合享受惠企政策企业类型 |
1 |
规范地下空间管理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遵府办函〔2022〕62号) |
2022.5.24 |
规范地下空间管理。除人防车位外,土地出让合同已明确地下空间规模且地下一层实际建设未突破的,以及2007年10月1日(不含)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再补缴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按出让用地使用权办理地下空间产权登记。对2007年10月1日至今取得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且经规划许可进行地下车库、商业建设的,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车库按照“2020版基准地价的70%×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建筑面积”补缴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与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主要用途的剩余年限一致;商业按照“2020版基准地价×土地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建筑面积”补缴地下一层土地出让金,出让年限按商业用途剩余年限计;地下二层及其以下部分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对符合规划尚未缴纳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的,先行办理该部分竣工规划认可,并参照划拨用地使用权办理首次登记;对需要办理地下车库、商业转移登记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上述标准缴纳申请范围的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后,按出让用地使用权办理产权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破产等原因已灭失的,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负责,按上述规定申办地下空间转移登记。在满足修订后的《遵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应配置停车位数量,符合消防、安全等规范的前提下,允许对地下空间进行用途调整,参照地上建设用地使用权用途调整的评估办法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土地出让金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规划用途。按照“平战结合、合理利用”的原则,允许房开企业将人防车位出租给业主使用,并告知业主战时政府无偿征用。 |
全部企业 |
2 |
强化用地保障 |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黔府发〔2022〕8号) |
2022.4.20 |
15.强化用地保障。探索推进“标准地”及混合用地使用,支持各地“一宗一策”“一地一案”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支持工业项目建设依规划优先使用存量土地,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工业项目用地应保尽保。鼓励采取工业用地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以及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降低企业用地成本。搭建“招商用地地图”平台,实现政府精准招商、企业精准找地、土地高效配置。(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开展闲置低效资产盘活专项行动,大力盘活工业园区闲置厂房。(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
全部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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