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甜甜,男,汉族,身份证:520324**********19,中职文化,正安县土坪镇新洪村人,2023年9月应征入伍,入伍后因不适应部队训练生活拒服兵役,经多方劝导无果,部队按照拒服兵役规定作除名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关于印发〈解决入伍新兵拒服兵役问题暂行办法〉的通知》(军动〔2018〕238号)之规定,经县征兵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李甜甜拒服兵役一事处罚如下:
1.将李甜甜纳入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
2.将李甜甜个人户籍管理系统及户口簿中是否服兵役栏注明“拒服兵役”;
3.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两年内不准出境;
5.两年内不得升(复)学;
6.三年内不得办理经商手续;
7.不得纳入困难补助及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范围;
8.撤销李甜甜及其家庭义务兵优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对李甜甜处以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2倍24600元罚款(12300元/人/年),罚款上缴县财政;
9.将李甜甜拒服兵役和处罚结果向社会通告。
上述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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