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高医院整体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求,特制订《金沙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4名编外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备案、聘用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金沙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岗位要求结合本院实际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学历、学位、资格、年龄等要求详见《岗位表》。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四)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11月7日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紫金院区人事科办公室(门诊五楼)现场报名,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在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3、党委办(岗位代码:1001)、院办公室(岗位代码:1002)、运营管理科(岗位代码1003)、信息科(岗位代码1004)、智慧托育园(岗位代码1006)、影像科(岗位代码1018)、放射科(岗位代码1019)、医务科(岗位代码1029、1030)、财务科(岗位代码1031)、收费室(岗位代码1032),以上岗位不笔试,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要求,填写《金沙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报名表”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5、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6、考试要素、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考试信息及通知,做好考试准备,因个人原因填错电话、关机、更换号码等导致未通知到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面试成绩在测评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7、报名提供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有学位证书者可附加学位证书)、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电子学历验证报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6张。
注:以上资料(1)至(3)要求提供原件报名时当场审核,考生准备的所有报名材料要齐全,便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五、笔试
笔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二)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人员,笔试分加1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加分。
(四)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若出现成绩末位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五)笔试时间另行公告,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七)《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居民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处领取。
(八)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笔试成绩将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布。笔试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所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取得有效面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3、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无效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并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面试成绩、总成绩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示。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公告将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八、政审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备案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备案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和备案手续。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纪律监督。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人事科:18786492008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18230751530
附件2.金沙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员报名表(1).doc
附件1:金沙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员岗位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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