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将考察政审合格暨拟聘用人员(第四批)进行公示。
一、拟聘用人员(第四批)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报考部门 |
报考职位 |
考察政审结果 |
是否列为拟聘用人员 |
备注 |
1 |
吴文敏 |
女 |
普安县委组织部 |
005-综合考核中心 |
合格 |
是 |
二、公示期:2023年11月9日—11月17日。
公示期间,考生、群众如发现与公示不相符的以书面形式署实名举报。
举报电话:0859—72375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监督电话:0859—7235620(县纪委县监察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普安县2023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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