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剑河县城区街上村(老街)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公共秩序,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及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防范占用消防救援和医疗急救通道等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街上村片区实施综合整治,彻底清除车辆乱停乱放、杂物乱堆乱放、私搭乱建等现象,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2023年11月13日起长期有效;
二、整治范围
屯园路(原老街路)、革东路及革东老街周边公共道路、一号桥区域、一小巷、屯上巷、县妇幼保健院两侧进出通道、革东政府门口路段等区域。
三、整治内容
1.严禁停放各类大中型机动车(长度超过6米或宽度超过2米或高度超过2米);
2.小型车辆必须顺向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严禁逆向停车;电动车、摩托车车头朝外在指定区域规范停放;
3.严禁将电动车、摩托车停放在机动车泊位内;严禁私自占用机动车泊位,严禁在停车泊位内堆放其他杂物;
4.严禁在各交叉路口、消防、急救通道停放车辆,堆放物品;
5.对于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剑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剑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剑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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