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医护人员1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聘用岗位所需的学历、职业资格(含执业、从业资格) 、业务知识、技能条件;
3.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
4.岗位聘用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同步开展。
(一)具体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20日-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综合科(行政楼四楼)。
(三)报名要求: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填写《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2份;
2.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考试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专业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与个人综合能力。分值为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时间在报名与资格审查完成后另行通知。
四、聘用程序
1、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的人员由学院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务员招考的规定执行,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应符合本行业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考察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学院人事处填写《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编制外合同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3份),并附相关材料报学院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本次招聘过程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招聘简章》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五、工资福利待遇
初级职称(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聘用后试用期工资2921.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基本工资3651元、月绩效工资300元,年绩效工资2500元,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中级职称(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聘用后试用期工资3377.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基本工资4221元、月绩效工资300元,年绩效工资2500元,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副高级职称(通过社会化评审取得):聘用后试用期工资4312.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月基本工资5389元、月绩效工资300元,年绩效工资2500元,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未尽事宜由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进行解释。
联 系 人:吴正兴 咨询电话:0855-3930382
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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