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规定,现就招聘工作资格复审环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各职位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11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六盘水市公安局1号楼1楼新闻发布室(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西路2310号)
联系电话:0858-8732387
(二)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资格复审对象为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考生笔试环节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考生《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由负责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经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截止11月22日17:00,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且因考生通讯不畅等原因无法与考生联系的,可从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缺额确定资格复审拟递补人员,并通知拟递补人员提前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24小时内无法联系的复审递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职责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且须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六盘水市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退役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纪律要求
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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