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出租汽车客运收费行为,保护乘客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健全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促进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健康发展。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与纳雍县交通运输局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有关程序拟定了《纳雍县巡游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经《纳雍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执行纳雍县巡游出租车价格调整方案的批复》(纳府函〔2023〕98号)批复同意,执行巡游出租汽车打表计费的计价方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租汽车营运价格
(一)计费方式
1.白天(6:30至22:00)起租价5.00元/车次,起租里程2.50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实行500米分段计价,每超出500米增加收费0.80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
2.夜间(22:00至6:30)起租价6.00元/车次,起租里程2.50公里,超出起租里程实行500米分段计价,每超出500米增加收费0.80元,不足500米按500米计费。
3.空驶费:载客行驶6公里以内不收空驶费,超过6公里以后实行分段计价,每超出500米按1.00元计费,不足500米按500米计算。
4.低速等候费:出租汽车起运后,根据乘客要求等候或因道路条件限制路遇堵塞、交通信号等,时速低于12公里时按时间计费,实行免等5分钟,即低速和停车等候5分钟不计费,其后低速行驶或等候每2.5分钟计价一次收费0.8元人民币。因驾驶员原因停驶的,停驶期间暂停计收低速等候费。
5.包车费:由司乘双方协商确定。
6.运价结算:现金支付采用尾数四舍五入取整至元,即结算的尾数小于0.49元(含0.49元)时舍去不计收,结算数尾数大于0.5元(含0.5元)至0.99元时按1元计收;微信支付据实结算。
(二)计程计价范围
计程计价范围为纳雍县城区范围 (包括新老城区),超出范围由司乘双方协商议价。
二、自公告执行之日起,全县所有出租车营运实行打表计价收费,运价计费按计价器显示实际金额结算。各经营企业按照要求在车内醒目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及监督电话。出租汽车运送乘客,应按照乘客指定的到达地点,选择最合理路线行驶,如故意迂回绕道行驶的,按乱收费处理。乘客在纳雍县乘坐出租汽车出行,若遭遇出租车有拒绝打表计费、绕路、拒载等违规经营行为时,乘客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0857-3531300、0857-3532973进行投诉举报,县出租车营运主管部门接报后,将第一时间对违规的出租车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纳雍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雍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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