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安排,经幼儿园自评、县级评估、市(州)验收、省级抽查,现将达标幼儿园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电话号码。书面意见请于11月28日前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送达至省教育厅学前处。电子信箱:gzsxqjyc@163.com
联系电话:0851-85283330
通信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东路162号,贵州省教育厅学前教育处1412室,周洋洋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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