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2号)及《贵州省司法厅关于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布以及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宜的公告》,现就2023年六盘水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成绩查询、合格分数线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已于2023年11月30日公布。我市应试人员可通过司法部官网、司法部微信公众号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自行下载打印成绩通知单。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六盘水市司法局提出成绩核查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书面申请应写明申请人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所在考区、考点和考场,提供本人准考证复印件。主观题考试分数核查只限于复核申请人试卷卷面各题得分的计算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考试成绩经核查并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
二、合格分数线
2023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主观题考试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我市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城区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0分;六枝特区、盘州市放宽合格分数线为95分。
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通过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3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一)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4日8时至12月10日24时,通过司法部网站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生活或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二)完成网上填报信息程序后,申请人应于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到六盘水市司法局二楼202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场提交材料时,申请人对网上填报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三)报名时户籍在六盘水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六枝、盘州、水城),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网上预约时间,到六盘水市司法局二楼202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四)对于具有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四种情形,已于主观题考试成绩发布前将户籍迁入六盘水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六枝、盘州、水城 )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六盘水市司法局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五)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方可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主观题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在成绩查询页面下载打印《2023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届毕业生成绩合格凭证》。
四、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过期或者遗失的申请人,应及时补办。现场提供身份证影印件或临时身份证受理后,在补正期限内提交原件再次核实。
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放宽合格分数线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的户口簿原件。户口簿老旧、破损、印章不明、手写版或者有人工涂改等情形的,须提前到公安机关更换新的户口簿。
(二)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1)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以及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
(2)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交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现役军人需提交普通高等学校或者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其他申请人需提交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法学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3)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持军队院校或2001年及以前国内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证件信息有变更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
(二)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3年度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提交材料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三)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姓名、学历、户籍等重要信息,如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更改的,向六盘水市司法局提出勘误申请。
(四)申请人毕业证书原件丢失的,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五)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实际户籍信息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确认证明材料。主观题考试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且分数只达到放宽政策分数的申请人,主观题考试报名后将户籍迁入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并于2023年11月30日(含当日)后迁回享受放宽政策地区的,不予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六)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核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六、申请审核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9时至11:4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地点:六盘水市司法局二楼202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8-8235117 8222554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3第12号)
六盘水市司法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