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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12月18-19日)凤冈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凤冈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及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19日(工作时间)

递补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0日(工作时间)

复审地点:凤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凤鸣大厦5楼)。

资格复审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选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应提交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可进入进入“报名系统”(http://219.152.63.192:16116/exam-system-examinee/fgsq)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步骤,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四、相关要求

(一)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简章》的规定,对照资格复审对象的《报名信息表》及提供的相关资料认真审核,对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 通 过 教 育 部 官 方 网 站(www.chsi.com.cn)核实验证考生学历证书。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一轮。递补复审对象须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递补对象由资格复审单位通知,凤冈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

(二)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须主动联系资格复审对象(含递补复审人员)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对象须关注资格复审及后续选聘环节相关通知公告。

(三)委托他人办理资格复审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复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复审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对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并视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选聘工作的始终,在选聘各个环节,如接到举报等形式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其他事宜

(一)我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的面试工作在凤冈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二)凤冈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选聘工作各环节的公告、公示等信息,都将在“凤冈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县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咨询电话

凤冈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5225963

(四)监督电话     

纪检部门:25221942 


附件: 凤冈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名单


凤冈县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凤冈县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告).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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