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35年,是贵州省最早建立的公立医疗机构之一,是全市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为一体唯一的一家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顺医院、青岛市市立医院(集团)成员医院和贵州医科大学非直属附属安顺中心医院。
医院包括院本部、关岭分院、安顺市养护院(安顺市老年病医院)、开发区春雷社区医院四个部分。院本部位于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占地面积800亩,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分为医疗科研教学区和健康休闲养生区两大部分,编制床位1680张、开放病区41个、医技科室11个、职能科室25个,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救、养生、观光休闲为一体的现代化绿色生态医疗城。因业务工作及发展建设需要,医院决定招聘50名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招聘办公室负责。
二、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在安顺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及管网上发布招聘计划、招聘公告、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本招聘简章《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有国家级就业见习基地资格的三甲医院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者。
2、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束,经基地考核合格,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
3、取得主治医师以上职称者。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
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12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招聘岗位,户籍不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的。
3、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见习期间或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安顺市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组织人事科(安顺市西秀区黄果树大街140号)
3、所需资料: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正面证件照片,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见习合格证明、规培合格证明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办工作人员现场审查报名资格。
4、专业审核要求:岗位需求的所学专业条件,以国家认可的《毕业证书》明确的在校学习专业为准。对于教育部专业(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学校证明,证明在校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盖有学校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表(单)。国外、香港、澳门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翻译的成绩单中文翻译件,证明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
5、其他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查的有关问题咨询,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考试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为闭卷考试。
考生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考试划定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考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
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责任自负,若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空缺岗位不再顺延递补。
七、体检
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指定的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两年内不得参加我院的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安顺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考察工作在发布考察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结束,并公告考察结果;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和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顺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及官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举报或者虽有举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按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试用期管理,凡报考我院人员均实行两个月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方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解除聘任关系。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举报监督电话:0851—33322488(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851—33325522(咨询电话)
十一、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安顺市人民医院公示栏及官网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办公室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次招聘相关事宜最终解释权归安顺市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所有。
安顺市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1:
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附件2
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报名信息表
安顺市人民医院2023年度招聘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和报名信息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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