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瓮安县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粮食节约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关于印发〈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担当,主动作为,全力推动全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立工作机制
瓮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粮食节约和反对食品浪费工作,多次研究部署,建立了瓮安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专项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瓮安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全力推动瓮安县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二、强化方案制定
为推动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瓮安县商务局、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瓮安县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瓮发改〔2023〕455号),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瓮安县商务局印发了《〈瓮安县2023年餐饮行业文明诚信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瓮市监发〔2023〕12号),常态化开展文明餐桌活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推动形成崇尚节俭、绿色低碳工作生活习惯。
二、多举措协同推进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
(一)强化资金支持,大力扶持粮食生产。一是用好粮食直接补贴政策。及时发放种粮补贴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资金,稳定种粮农民收入,有效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二是提高农民种粮收益。加大水稻种植扶持力度,鼓励水稻机械化生产,鼓励撂荒地复耕种粮,让农民种粮多获利、多得利。三是推动农业生产机械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力度,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农业生产急需机具纳入补贴范围,满足农业生产经营需要。四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耕地保护及质量提升列为财政专项资金的重要支出方向,支持我县20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食品浪费行为。一是将制止餐饮浪费作为常态化监管的重要内容,突出对提供宴席、自助餐和机关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食品存储、加工制作、餐厨垃圾产生等环节是否规范合理,综合评判是否产生餐饮浪费行为,共检查餐饮服务单位2900家次,办理反食品浪费类案件5起。二是市监、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卫健等部门加强协作,以涉校、涉旅等区域为重点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进一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三是将反食品浪费作为重要检查内容,邀请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媒体及社会人士参与,开展“随机查餐厅”“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4次,通过媒体曝光,进一步加强商家自律,提升群众活动知晓率。四是加强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备案指导,引导举办者积极落实反食品浪费工作要求,禁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2023年有效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2700余次。
(三)加大调查力度,全力开展储粮减损工作。一是通过电话咨询、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认真开展2023年度粮食储存环节损失损耗调查统计,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为全县节约粮食提供意见和建议。二是开展绿色仓储技术及储粮信息化管理,县粮油储备库完善储粮信息化监管平台,对粮食储存损失损耗数据进行日常监测。
(四)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全民知晓参与率。一是通过3.15、世界粮食日、粮食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节粮减损和反对食品浪费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意识。二是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以宣传标语、摆台、服务提醒等多种形式开展反食品浪费等宣传提醒。三是在全社会开展反食品浪费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我县反食品浪费形势,积极采纳群众建议。
(五)加强培训考核,提升行业操作管理水平。以食品安全法律规范为重点,利用“贵州省食品安全培训平台”“2023年贵州省餐饮食品经营主体培训班”等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涉及食品行业从业人员2800余人。加强市监、卫健、教育等部门与乡镇(街道)配合力度,组织对涉校、涉旅、集体聚餐、一条龙、网络食品、村信息员、协管员等开展文明餐桌、反食品浪费培训140余次,涉及行业3200余人。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瓮安县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关于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相关要求,督促各职能部门,紧盯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切实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及时分析研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大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工作宣传力度,提升全民节约粮食和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形成部门监管、商家自律、群众监督三方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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