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简称贵州燃气,股票代码为600903。2023年7月,公司完成股权变更工作,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并入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专业运营城市燃气30余年,是贵州省供气规模最大、管网覆盖区域最广、服务用户最多的城市燃气及综合能源供应服务商,业务范围覆盖贵州省主要城市、核心经济区和主要工业园区。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民主集中制;
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财务管理岗(5名)
岗位要求:
1.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持会计师及以上职称,35周岁及以下。
2.具备3年及以上财会相关工作经验,持注册会计师者优先。
3.具备较高的纪律性、责任心、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
(二)系统管理岗(1名)
岗位要求: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等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2.熟练使用SQL语句,掌握基本Java代码开发,有ERP行业从业经验2年(含)以上工作经验,具备财务知识者优先。
3.具备较高的纪律性、责任心、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
(三)输配抢险岗(10名)
岗位要求:
1.专业不限,高职、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
2.持特种作业操作证,具备一定工作经验者、持焊工资质者优先。
3.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有较高的纪律性、责任心、执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学习能力。
三、招聘条件
应聘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投递简历:
(一)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等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处分或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规定被勒令辞退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
(五)在此前国家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扰乱报名考试秩序、威胁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不诚信等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七)有吸毒史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如下程序进行:发布招聘信息、投递简历、资格审查、测试环节(笔试和面试)、背调和体检、录用。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司通过贵州人才信息网、公司官网发布招聘简章
(二)投递简历
应聘者需将个人简历、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成绩单等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投递简历时间为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1月12日,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简历邮箱账号:mdqrlb@gzgas.com.cn
邮件主题填写:学校-专业-学历-姓名
(相关资料一经投递,不再退还,公司对相关信息保密)。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公司将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我司择时通知报名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未通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回。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的,该岗位取消或调整招聘人数。符合岗位人数比例的继续开展后续公开招聘工作。
(四)测试环节(笔试和面试)
公司将对简历进行筛选和审查,并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初审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面试。总分100分,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笔试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笔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根据得分情况按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时间5至10分钟分钟/人,共设问题3至5个问题,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逐一作答,面试考官现场打分,面试官打分平均分为最终得分,根据面试得分情况确定初步人选。
3.两项成绩加权计算最终成绩,成绩和排名将向社会公布。
(五)背调和体检
根据最终考试成绩,公司按照等于或大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自行到省医或贵医附院等三甲医院进行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人选于一周内提交下列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要提供单位政审材料、现实表现材料及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无工作单位的提供离职证明、政审材料(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六)录用
1.研究决定。通过面试、体检及背调合格人员,经贵州燃气党委会研究后,确定为相关岗位公示拟聘用人员。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燃气集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遇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
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贵州燃气进行考核,经考察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②待遇及管理。一经正式聘用,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待遇标准。
五、工作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公司将通过邮件、短信或电话等方式通知进入下一环节及相关安排,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相关信息。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设辅导培训班。
(三)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四)应聘人员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编造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有关资格。
(五)薪酬待遇按照录取后公司薪酬制度执行。
(六)招聘咨询电话:0851-86771022
(七)应聘人员和负责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务必严格遵守招聘工作有关要求,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贵州燃气纪检有关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851-85828183
未尽事宜,由贵州燃气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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