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保障公路桥梁交通安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十五条“流动检测点远离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定并公布的执法站所、停车场、卸载场等具有停放车辆及卸载条件的地点或者场所进行处理”之规定,现将独山县流动治超消除车辆违法状态的3个卸载场(停车场)所公示如下:
1.独山中诚建材有限公司
2.贵州独山建工混凝土有限公司
3.独山县诰达停车场
独山县交通运输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八支队八大队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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