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需要,榕江县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辅警共计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要求及待遇
(一)书记员岗位2名。从事庭审记录、卷宗整理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同等条件下获得C1及以上驾驶证,并熟练掌握驾驶技能的优先。
(二)辅警岗位1名。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庭审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要求男性报考,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3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月期间出生),须获得C1及以上驾驶证满2年,并熟练掌握驾驶技能,身高须达到170cm以上(含170cm)。
以上岗位除工资待遇外,另缴纳养老、工伤、失业、医疗险。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开公正原则;
(三)平等竞争原则;
(四)择优聘用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书记员岗位
1.报名。书记员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C306室(地址:榕江县古州镇车江二村南岳北路岭平姆坡),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榕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试。书记员考试分为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速录技能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10:30—11:00,测试地点为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引导),测试的形式为听打,即考生根据播放的一段录音进行同步打字记录,时长约10分钟。速录技能测试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录入速度在每分钟7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请考生自备笔记本电脑,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2)面试。根据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榕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公示。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辅警岗位
1.报名。辅警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C306室(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车江二村南岳北路岭平姆坡),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18:00止(节假日除外)。
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榕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填写电子版后打印并在“考生信息确认”一栏手写签名,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本科学历的提供学位证)、驾驶证等证书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证件照2张,送交至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取消进入下步环节。
(1)笔试。笔试时间为2024年1月23日上午10:00—11:30,笔试地点为榕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具体考场会有工作人员作引导),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者一律不准进入考场,笔试范围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条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计划人数比例控制在3:1之内。面试的时间、地点通过“榕江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各位报考人员自行密切关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考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
(3)体能测评
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内容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具体标准如下:
30岁(含)以下/30岁以上标准
(1)10米×4往返跑≤13″1/13″4
(2)1000米跑≤4′25″/4′35″
(3)纵跳摸高≤265cm(测试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4.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因体能测试、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5.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者,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及管理
(一)聘用方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由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试用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后参照在岗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和管理。
(二)签订保密协定。聘用人员按国家《保密法》和法院保密工作的规定签订保密协定。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榕江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0855-6677253。
附件1:榕江县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榕江县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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