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 失 公 告
编号:2024第004号
权利人龚益昌、尚群兰,位于独山县和平街六段363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已遗失,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给予公告作废。
现声明上述《房屋所有权证》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独山县自然资源局
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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