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已经结束。根据《关于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时间为2024年2月1日(星期四),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在体检当日上午8:00到荔波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签到。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体检当日集中报到后,考生须按体检工作人员要求主动将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交到所在分组领队统一保管。在第一个体检项目开始后,有携带或使用手机及其他具有通信、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的,一经发现,停止其后续体检项目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费用260元/人,由考生自理,现场交体检医院。
4.考生体检前要切实注意个人卫生、休息和饮食,体检前请空腹,勿进食饮水(体检当日前一天22:00后须空腹,禁食、禁水)。考生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考生要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项目、标准及相关规定根据《招聘公告》执行。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空缺岗位可按面试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一次。
6.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请自备眼镜。
7.有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特殊情况请受检前告知医生。
8.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确认所有考生均已在《体检表》上签字,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凭身份证领取本人通讯工具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9.请考生密切注意荔波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0.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务必确保通讯畅通,如因错填联系电话、关机、呼叫转移、电话号码变更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负。
11.个人档案不在荔波的,在体检结束之后,须到荔波县人社局人事人才科开具调档函,在考察前将个人档案寄到荔波县人社局档案室,考察结束时无档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如有异议或其他未尽事宜,请与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科联系。
联系电话:0854-3615613
附件:关于面向荔波县公安机关在职优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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