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2023年下半年赴知名高校引才体检已结束,根据《荔波县2023年下半年赴知名高校引才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考察对象
根据《实施方案》的规定,经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体检等程序,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三、考察时间
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12日。
四、考察内容和标准
考察原则、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州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和注意事项
(一)在考察中发现符合《实施方案》第四条“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所列任何一项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二)本次考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三)荔波县2023年下半年赴知名高校引才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都将在“荔波县人民政府网”(www.libo.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招聘)栏目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荔波县2023年下半年赴知名高校引才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xlsx
荔波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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