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医院人事招聘自主权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决定,2021年8月晴隆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招聘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临床护理20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0日及以后出生)。
(四)临床护理:护理专业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就读于高中具有高中毕业证,中职升高职不在招聘范围),需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身高155cm以上,具有二级综合医院从事护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优先(笔试成绩加10分,需提供二级综合医院银行工资证明)。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近5年来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开考比例要求。
(一)本次招聘报名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6:00),
(二)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21年8月31日上午8:00-8:30到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准考证。
(三)报名地点:晴隆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联系电话:0859-7615690。
(四)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专业院校毕业证和高中毕业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1张,在职在编考生还需提供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五)开考比例要求:每个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2比例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计划临时开会决定。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专业相关知识 (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8月31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原综合楼六楼会议室,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2021年8月31日下午14:30开始,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2.面试地点:门诊部四楼会议室。
3.面试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考试考务工作。
4.面试人员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
5.面试(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6.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
2.总成绩=笔试成绩×60% +面试成绩×40%。
3.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五)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不合格的,不进行递补体检。
(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一)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若在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从上班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的。
3.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
九、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晴隆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一、待遇
一经录用参照我院聘用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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