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队于2024年3月面向社会发布上半年招录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的公告,根据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及体检等环节,驾驶员岗位未达到预期招录人数,现面向社会定向补充招录驾驶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招录原则:
招录工作坚持党管人才、任人唯贤;坚持严格标准、公开公正;坚持个人自愿、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录计划:
本批次共计划补充招录驾驶员10人。
三、招录要求:
具体招录要求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严重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限男性,需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原则上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含)以下,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消防特种车辆驾驶(维修)、消防特种装备使用(维修)、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驾驶员(B2驾驶执照及以上)可视情放宽;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0.其他不适宜本工作岗位的。
四、招录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31日
当日9:00—12:00;15:00—18:00
地点:白云区同心路消防救援站(白云区同心西路7号)
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以下材料并由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本人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招录全过程不会通过私人或者企业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1.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1;
2.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2;
3.身份证;
4.学历证书(高中毕业证或学历证遗失的可以学校或当地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并盖章),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其中一样;
5.个人征信报告;
6.个人简历。
7.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8.属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单位(学校)出具的无党内、行政处理的工作证明。
(三)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及心理测试
考生通过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环节后,根据招录工作组通知要求的地点(白云区范围内运动场)参加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测试具体时间以工作组通知为准,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4往返跑;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黑暗环境搜索、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均达得60分以上视为合格,考核标准见附件3。
心理测试采取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判定“合格”或“不合格”。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试环节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地点在白云区同心路消防救援站(白云区同心西路7号)。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应聘者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录用并通过试用期后由大队予以报销,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以工作组通知为准。应聘者体检结果未达到体格检查标准的将予以淘汰,并按招录岗位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补录。
(六)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函审等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中发现问题或了解情况与印证资料不相符的,一律不得录用。
(七)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五、公示及聘用
1、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2、培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采取“先集中培训,再签订合同”的模式,由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安排地点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一个月的集中培训和两个月的岗位见习),培训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在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不适宜担任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不予录用。
3、聘用
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转正考核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试用合同,考核合格人员由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分配至对应岗位工作。
4、其他
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如有应聘者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实习(试用)期间退出,或试用期不符合要求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贵阳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构成,工资内含“五险一金”部分。试用期工资标准每月4300元,单位提供工作期间食宿。
(三)政府专职消防员在队工作期间享受各类政策待遇保障,可推荐参加各类业务技能培训,表现优异者可按比例推荐立功受奖、评优评先、入党入团及各类表彰。根据工作表现情况,成绩突出且满足工作年限、符合条件要求的,可推荐参加指挥员能力考评选拔,履行队站管理指挥职务,享受相应待遇。
(四)实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每月轮休不低于8天,受阶段性执勤战备及重大任务影响的,以单位实际安排为准,实行补休。
(五)新聘用具有1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不设置试用期,其他新聘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试用期为3个月。
七、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规定调查处理,全过程接受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851-84834417
八、报名咨询
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话:0851-84831119;18593842410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九、其他事项
招聘各环节的具体事项以电话、短信或公众号发布公告等方式为准,请应聘者保持手机能够正常接听电话、接收短信;如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正常接收通知而导致招聘信息遗漏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最终解释权归白云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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