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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5月9日)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工作方案》规定,现将我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9日8:30-12:00,13:30-16:0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贵安新区云安路1号)行政楼(合一楼)204办公室。

四、现场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场确认,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确认。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确认,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应携带以下材料:(纸质材料用A4纸印制,并用档案袋按以下顺序装好,以便查验)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份和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考察环节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 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3份;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属省内在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不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承诺书及进入事业单位的批复文件(如存在两段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所有工作经历的批复文件均须提供);

特别提示:尚在试用期或服务期内的省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才对象范围。曾通过我省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政策引进到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得重复享受“绿色通道”引才政策支持。

5.西部志愿者、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人员等需提供服务协议(合同)及签订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多个单位签订服务协议(合同)的,需提供多个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工作岗位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报考人员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附件2);

7.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参加资格复审。因不可抗力导致需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五、其他要求和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资格复审要求时间内将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审核。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2、考生因故放弃资格复审的,应主动联系学院,并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附件3);不提交书面声明的,由学院核实确认后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格复审不合格及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线下考核资格。

4、资格复审结果及后续环节将在学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院官网。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老师、查老师

联系电话:0851-88506037

2024年5月7日

附件3:自愿放弃声明.docx

附件2:入职承诺书.docx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二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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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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