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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5月14日-15日)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结合招聘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2024年5月16日至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册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册亨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三、资格复审对象

    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乡镇事业单位〈不含街道办〉按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详见附件)。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请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gzrsks.com.cn)自行打印《报名表》1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原件1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随军家属招聘的,提供随军家属认定审批表或相关证明材料;

    (5)定向本县(市)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宜

    (一)如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委托书正本、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向社会公示,册亨县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册亨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zch.gov.cn/)发布,县招聘办不再另行通知。因考生未关注未阅知招聘相关信息及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资格递补复审期内在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从递补资格复审开始算起,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招聘单位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聘单位应做好记录,实行双人核实确认做好记录备查。如因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审查不严导致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的,该考生成绩无效,并追究复审有关人员责任。

    (六)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咨询电话:册亨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0859—4210426,0859—4216122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附件: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册亨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

     

     册亨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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