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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5月14日)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黔西南州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为做好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在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招聘办”)负责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详见《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三、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递补人员复审时间

2024年5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1份。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学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具有认定教师资格规定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参加复审。已认定通过未获得证书的,可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相关证明复审,但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五)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照附件2提供材料)

(六)报考定向招聘等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服务期间历年考核情况等情况);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和县级组织部门或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任满3年等情况)。招聘岗位要求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时注明;

3.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4.定向辅警招聘岗位的,提供贞丰县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原件(包含从事工作、连续工作年限、截至2024年2月26日是否在岗等);

5.定向贞丰县户籍岗位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招聘单位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若考生本人需委托他人办理现场资格复审的,须同时提供考生本人签名加盖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有关要求

(一)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停机、更改电话号码、未接听等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1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环节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加上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县招聘办”将于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联系复审递补人员,在此期间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复审。“县招聘办”不再发布递补信息公告。

(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资格复审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停机、更改电话号码、未接听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提前准备好资格复审所需资料,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自愿放弃的,应向“县招聘办”提交书面声明。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递补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员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若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相关材料的,或刻意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相关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全部审批、聘用、备案结束。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档案等证件材料,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材料,并提供给“县招聘办”进行审核验证,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时间可放宽到2024年12月31日。

(三)本次招聘的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在贞丰县人民政府网人事信息专栏(http://www.gzzf.gov.cn/zwgk/zdlygk/rsxx/zpxx/)另行公告,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考生未及时查看而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59-6617160(贞丰县人力资源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859-6610416(贞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1.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3.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1: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3:贞丰县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docx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贞丰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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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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