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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藏镇新华砂石厂建设(一期)(重新办理)使用林地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珠藏镇新华砂石厂建设(一期)(重新办理)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1.拟使用林地单位:瓮安县力沣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拟使用林地地点: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珠藏镇新华村。

3.拟使用林地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为砂石开采。

4.拟使用林地情况:项目永久使用林地面积3.9537公顷,散生木蓄积0.9立方米,其中林地所有权集体;林地使用权为个人。灌木林地面积3.9537公顷,散生木蓄积0.9立方米。

5.公示期限: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月。

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5月27日前向我局反映。

联系人:邹  创

联系电话:0854-26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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