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龙县非遗旅游体验空间名单的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文旅非遗发〔2023〕21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非遗旅游体验空间认定工作,经各镇(街道)综合文化服务中心遴选、推荐,全县共计推荐申报认定3个,加快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有机融合发展。
按照评审程序,现将安龙县非遗旅游体验空间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日期从2024年5月21日起至5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异议受理单位:安龙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安龙县文物局)
通讯地址:安龙县招提游客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52400
联系电话:0859-5215538
电子邮箱:1437236413@qq.com
附件:安龙县非遗旅游体验空间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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