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第七幼儿园是一所公立幼儿园,位于碧海社区碧海花园康乃馨路,现公开招聘幼儿教师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幼儿教师4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需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等级证书。
4.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热情开朗,有良好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和与人沟通的能力。
四、不受理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3.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的。
5.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筛选、面试面谈、体检、政审、入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简章发布之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准备报名资料影印件,存储在一个文件夹内,形成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命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岗位”,如:“张三+幼儿园教师”,随后通过投递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件名称同样命名为“本人姓名+应聘岗位”。报名邮件投递邮箱:gshrcfwb@163.com
应聘人员需要准备的报名资料影印件有:
(1)报名表(通过附件一下载填写完毕后扫描形成影印件)。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书(有学位证的一起提供,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截图)。
(7)本人简历。
(二)资格初审及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投递到报名邮箱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及筛选,筛选通过的,进入面试面谈环节。
(三)面试面谈
将通过电话或短信联系方式通知筛选通过人员进入面试面谈环节,未筛选通过的,不再通知。
(四)体检
面试面谈通过的进入体检阶段。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资格复审及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资格复审和考核对象。资格复审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于《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受理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内容。
(六)签订合同
经体检、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后,安排到相应岗位工作。
六、薪资福利待遇
(一)薪资待遇(含五险一金):
幼儿园教师 4500+
(二)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和公积金。
(三)参照公立幼儿园执行寒暑假。
七、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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