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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望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为做好我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由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二、复审对象

(一)各职位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按选聘岗位计划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二)若该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三)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人员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资格复审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3日至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递补复审时间:2024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望谟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办公区(县财政局一楼)。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请登录望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22.112.146.204:17066/)自行打印《望谟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暨加分申请表》)。资格复审必须按照要求,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证书;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2);

(4)符合放宽年龄和学历的报考人员,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军人(退伍证),西部计划志愿者(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三支一扶”人员(签订的服务合同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1年(截至2024年4月20日)以上且仍在岗的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相关证明),2019年4月20日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表彰相关文件或证书);

(5)报考限望谟县户籍的须提供户口簿;

(6)符合选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选聘职位一览表》),对应提供相应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望谟县户籍易地扶贫搬迁新市民住户(迁入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相关证明);

(7)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选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选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申请加分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望谟县户籍或望谟县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望谟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如不能提供证件的,须到望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3)在资格审查规定时间内,对不提供加分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实、不齐的,取消加分资格,并根据笔试环节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三)若考生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而委托他人代审,须同时提交委托书原件、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报考职位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四)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密切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县选聘办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县选聘办做好书面记录。

(五)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员名单由县选聘办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选聘简章》规定,在公开选聘过程中,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各项信息均在“望谟人力资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选聘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查阅各环节公示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览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

(三)未尽事宜由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4725777

咨询时段: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1:现场资格复审名单.xlsx

2: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望谟县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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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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