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现将安顺卓京红鲤贸易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经责令限期支付逾期未支付被行政处理处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安顺卓京红鲤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02MAC13PEF6X,住所: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华西街道黄果树大街安运司百联鼎晟项目7号楼3层11A号,法定代表人:刘伟。
安顺卓京红鲤贸易有限公司拖欠40人工资,金额共计:544441.78元,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4年6月3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拖欠的40人工资544441.78元,同时对该公司处以罚款60000.00元。
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主动履行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下一步,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西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一审:胡 杰
二审:牟永贵
三审:李凌莹
收藏考试
招考订阅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