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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24年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通告

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将于67—69日举行,为防止和减少噪声污染,确保考生在复习、考试期间有一个安静的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高考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确定65—610日为高考环境噪声特别控制时段。现就以上时段县城区加强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装饰装修施工和金属加工等活动,其噪声排放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当日12:0014:30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二)禁止餐饮业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特别是学校附近和居民区,当日22:00—次日7:00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各种营业活动。

(三)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式开展日常活动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广场舞等露天娱乐活动

(五)严格控制各类展销会、集会和室内外娱乐活动,严防噪声干扰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

(六)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边界噪声超标的活动

二、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9日期间,实施以下管控措施

(一)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禁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生产作业活动,严禁任何单位个人产生噪声污染干扰考点及考生学习生活环境。

(二)禁止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他产生高噪声的方式开展日常活动或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禁止广场舞等露天娱乐、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中大型集会等活动。

(四)严格控制室内外娱乐活动和餐饮业展销会等经营行业噪声干扰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

各类车辆必须服从交通管制,禁止鸣笛,减轻噪声污染。

(六)禁止鸣放烟花爆竹和其他边界噪声超标的活动。

三、其他事项

广大群众和各单位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防止产生噪声干扰考生的学习、考试和休息。

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为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控制主要监督管理部门。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州生态环境局锦屏分局12369环保热线、县政务中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投诉举报。

控制时段内,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市场监管、文体广电旅游、交通等部门及三江镇要增强服务意识,统一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切实加强噪声污染控制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严厉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市民顾全大局,积极配合,确保我县高考顺利进行。

同时,根据省州有关要求,高考将启用考场无线信号屏蔽系统。高考期间,高考考点将使用移动通讯干扰器,届时可能会对考点周边居民的通讯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敬请广大市民谅解。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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