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体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体育局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2024〕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省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贵州省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承担全省体育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代评中、初级),有条件的市(州)可按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辖区内体育系列(副高级、中级、初级)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评审条件执行《贵州省体育系列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1〕98号)。
二、继续教育及公需科目学习要求
(一)2021年及以后,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教育时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在基层和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5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申报人及用人单位要按照关于优化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有关事项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及折算填报、审核工作,确保申报人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
(二)申报人应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测试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申报前完成2024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测试,测试通过结果由系统自动获取。从2024年起,申报人无需在系统中提供公需科目测试佐证材料。
三、评审工作安排
今年全省体育系列教练员评审工作于8月1日起继续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rcrs.gzsrs.cn:8888/ips/,以下简称“系统”)在线上开展,不再收取纸质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系统账号创建和关联。从2024年本通知印发之日起,申报人账号实行实人制管理,申报人应访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栏(https://rst.guizhou.gov.cn/ztzl/tjgzxyfwgzrcgzzcyzsbl/)系统入口进行用户账号的创建和关联。首次创建个人账号的,须注册账号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账号与用人单位绑定关联后方可办理职称申报业务;已有系统个人账号的,首次登录时须完善用户资料,并进行个人实人制验证,验证通过后可办理职称相关业务。用人单位为职称申报人员创建个人账号的功能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关闭。
(二)建立和推广应用申报人数字业绩档案库。信息系统逐步搭建贯穿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生涯的数字业绩档案库。从2024年8月1日起,申报人进入系统“个人职称数字档案”页面,即可逐项填报个人信息及业绩信息,并可日常登录系统进行动态维护。申报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或取得新的业绩后,应在系统中适时动态更新,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应及时对申报人更新的信息和业绩进行审核确认。经单位审核确认的信息和业绩,申报人在下一年度职称评审申报启动期间,填报申报材料时可直接从业绩档案库中选取,无需重复填写及上传佐证材料。
(三)申报材料线上填写及申报提交。2024年8月1日至8月18日,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维护本人信息、填写上传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见附件1),为提交申报材料做好准备。准备就绪的可点击“预约自动申报”,系统将在申报时段内自动申报,也可于8月19日8:00至8月23日17:00手动申报。为错开8月19日至8月23日申报高峰,建议选择“预约自动申报”。
(四)用人单位资格审查、推荐及材料流转
1.资格审查。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报送的方式进行。申报人线上提交后,用人单位根据《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认真对照评审条件审查申报材料,发现填报错误、被系统“学术风险预警”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问题的,在系统相应板块填写审查意见,并指导申报人进行补正,确保进入公示、推荐环节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合规,确保补正后的申报材料不存在风险提示,或被风险提示但已进行风险排除,不影响推荐。重点核实以下情况:
(1)申报材料是否按要求上传,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申报;
(2)学历、专业、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相关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获奖证书和业绩成果是否真实有效;
(4)评审类别选择的是否是社会化评审或绿色通道;
(5)申报类别(正评、转评、破格)选择是否正确,转评人员须上传岗位培训合格证,破格人员须上传《破格申报推荐专家意见表》(附件3);
(6)是否按要求上传训练证明、输送证明(见附件4);
(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有效;
(8)全省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部门)人才结构、人才引进需求和人才成长规律,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作用,在本单位(部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空岗数范围内,确定当年推荐申报职称的人数。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中不在编制内的聘用人员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2.公示推荐。用人单位对审核情况以适当方式在线下一定范围和系统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启动后,申报材料不能退回补正。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反映的,及时进行核实并作出相应处理。公示结束后,对资格审查和公示期间,涉及风险提示人员已排除风险不影响推荐的,出具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会同申报材料在系统中上传推荐。本单位未被推荐的的申报材料自动终止本年度申报。
3.材料流转。各流转节点接收材料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和往上一级推送,确保申报人材料9月30日17:00前推送到评审委员会。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送,导致申报人材料不能及时送评的,责任由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推送的单位承担(相关流程见附件2)。
(五)职称申报绿色通道
1.我省企事业单位、民营经济组织工作的博士、硕士,可根据其学术、技术水平直接申报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获得相应荣誉称号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14号)直接申报体育系列高级教练。
上述申报人员在填报时评审类型均选择“绿色通道”,适用体育系列教练员评审条件。
(六)评审费收取。从2024年起,职称评审费统一通过职称系统收缴。职称评审委员会确认接收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后,系统生成缴费二维码,申报人在规定时限内扫码缴费后将收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送的开具非税票据短信,可按短信通知自行下载非税票据。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24:00,申报人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放弃申报。评审收费办法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黔价行事字〔1998〕196号文件执行(高级350元/人、中级250元/人、初级80元/人)。
(七)职称评审结果确认及存档。评审结果备案完成后,我局在系统中生成“评审通过确认单”(见附件5),下载打印盖章(一式三份),由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本人领取,经用人单位盖章确认后存入个人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各用人单位、申报人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单位公示、申报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制度,未按要求公示和签署承诺书的申报人和单位,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各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含政策性审查未通过后的补充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严格审核。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属实的,政策性审查通过的取消参评资格,评审通过的取消任职资格,从弄虚作假行为认定之日起记入系统诚信档案库,认定之日后的3个职称评审年度内不得申报职称。单位未尽审核职责,帮助申报人弄虚作假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前,申报材料可退回申报人调整补正。用人单位启动公示程序后,为充分保障个人申报意愿和信息安全,系统对申报材料开启防篡改保护,除“申报类别”、“评审类别”可按程序依申请调整外,申报材料全流程锁定流转。
(三)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未经各级人社部门批准延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能参加社会化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在职称申报评审中,该年度不计入任职年限(工作年限)。
(四)申报高级、申请转评和破格申报、绿色通道的人员需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须使用普通话,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继续做好历史职称证书数据采集工作。继续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面向全省采集历史职称证书数据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116号)精神,对2004年至2019年由省人社厅办理的高级职称证书和2010年至2019年由市(州)、县(市、区)人社局或省体育局办理的职称证书,进行信息采集,及时换发电子职称证书,确保本次历史职称证书数据“应采尽采”,省、市(州)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不能遗漏。
(六)相关评审条件、职称政策、问题解答和操作指南等,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贴近贵州需要服务人才成长——贵州职称一站式办理”专题专栏汇总发布。
(七)其他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附件1 体育系列教练员职称申报材料填写及附件要求.docx
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付婧,苏佃龙;联系电话:0851-8683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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