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龙里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面试、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户籍条件及户口性质
具有龙里县户籍,户口性质为城镇。
(二)年龄及学历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持有驾驶证(C1及以上),且能熟练驾驶。
2.失业一年以上困难人群、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不适应工作被解聘或因违纪违法被开除的;
5.在职公益性岗位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学生;
7.已参与过公益性岗位且工作满三年的人员;
8.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3日,早上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龙里县行政办公大楼803办公室;
3.联系人:龙鱼跃 0854-5635213
(二)报名审核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原件1份(需签名);
2.毕业证1份(查验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份(查验原件);
4.近期免冠照1寸照片四张
5.驾驶登记证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6.退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查验原件)。
五、面试
1.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注意事项:面试人员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方可参加面试。
3.面试结束后,由龙里县纪委县监委进行综合评判,评选出适合的岗位人员。
六、聘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龙里县纪委县监委签订聘用合同。
1.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按龙里县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龙里县纪委县监委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龙鱼跃,0854-563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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