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24〕3号
各市(州)财政局、税务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黔财税〔2018〕16号)和《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调整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财税〔2021〕5号)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核认定,现将2024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等规定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收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附件:2024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4年6月28日
附 件
2024年第一批省级取得免税资格的
非营利组织名单
(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贵州电力医院
2.贵州省鸿济公益基金会
3.贵州省遵义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贵州省贵阳市生态文明基金会
5.贵州省红十字志愿服务联合会
6.贵州省百年聚公益基金会
7.贵州省孔学堂发展基金会
8.贵州省爱之泉社会公益服务中心
9.贵州省大地公益基金会
10.贵州省耐一公益基金会
11.贵州稚瑞公益服务中心
12.贵州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3.贵州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4.贵州省黔医疼痛中医研究院
15.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
16.贵州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17.贵州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
18.贵州省房地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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