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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编】安顺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数量及职位

本次计划遴选50人,其中面向选调生遴选9人、面向乡(镇、街道)公务员遴选1人。具体职位详见《安顺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1.本市辖区内各县(自治县、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2.省级、市级机关设在本市辖区内各县(自治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3.中央在黔单位的本市辖区内各县(自治县、区)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

以上人员须为现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主要是指在县(自治县、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乡科级职务(含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公务员报考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科员级公务员报考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7)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8)乡(镇、街道)党政正职符合条件报考的,须由县(自治县、区)组织部(政治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9)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10)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录用后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9)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遴选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4年8月。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8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周末不开展报名)。

报名地址:各遴选单位(详见职位表)。

报考人员需下载《安顺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对照职位表如实填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自治县、区)组织部(政治部)审查盖章同意后(县<自治县、区>党委管理的干部还须由县<自治县、区>党委审查盖章,此次公开遴选报名以个人意愿为主,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相应职位,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的,均允许其报名),在报名期间提交至遴选单位,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此次报告不设置现场资格复审环节,所以现场报名时,除报名信息表纸质版外,还需提交证明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所有材料(含毕业证、学位证、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及其他材料)、本人近期电子版一寸免冠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图像要求清晰准确,图片名称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职位代码)。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告职位条件的所有材料。

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定向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公务员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公务员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乡(镇、街道)公务员,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

各遴选单位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未审核通过的,应及时向报考人员反馈并说明理由。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查核清楚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

3.职位减少与取消

报名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将减少遴选计划数和取消的职位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各遴选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减少或取消计划数。遴选计划数减少的,该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职位改报;遴选职位取消的,市委组织部将发布遴选职位取消公告,报考人员在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向市委组织部书面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

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要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在规定的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者咨询的问题。

4.领取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后发放到各县(自治县、区)组织部(政治部),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凭个人身份证和报名表到各县(自治县、区)组织部(政治部)领取,超出规定时间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9月4日—9月6日。

(二)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查报考者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4年9月8日,考点设在安顺市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3.分数公布。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遴选计划数3:1比例内(含3:1)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考生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四)专业测试

1.部分职位根据遴选单位需求须开展专业测试(具体详见职位表)。报考须开展专业测试职位的考生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方能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试题由遴选单位自行命制,分值为100分。专业测试方案(包括测试内容、评分标准、纪律监督等)须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五)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须开展专业测试职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10%

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总成绩及排名情况。

(六)考察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实行差额考察,遴选计划数为1人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遴选计划数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不低于1.5:1。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四舍五入前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四舍五入前总成绩相同的,不须开展专业测试职位的将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须开展专业测试职位的将专业测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将适时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考察公告。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遴选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采取交叉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察组一般由2名及以上熟悉遴选职位情况的人员组成。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和人岗相适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考察组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查询社会信用记录,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按该职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遴选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遴选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员,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全程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各单位不得突击提拔或者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五、政策咨询和信息发布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市委组织部通过“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事项,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遴选单位具体负责报名、考察等有关环节,并做好报考人员联络。遴选政策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商各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此次遴选工作不收取报考者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0851-33283359

附件1:安顺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安顺市2024年度市直机关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信息表.doc


中共安顺市委组织部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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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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