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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为弘扬社会正气,宣传正能量,鼓励见义勇为,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精神,经龙里县见义勇为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定,拟确认韦清海、莫策同志英勇救人的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4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县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

联系人:卢秀梅

联系电话:0854-5620110

联系地址:龙里县环北路县综治中心

    附件:韦清海、莫策同志主要事迹材料


附件

韦清海、莫策主要事迹材料

韦清海,男,布依族,1988年10月出生,家住贵州省六枝特区落别乡长寨村四组,龙里县北部工业园区恒瑞达钢结构有限公司务工。

莫策,男,汉族,1971年11月出生,家住龙里县光明社区草原路小区4栋3单元2楼,西城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

2024年6月10日,当日恰逢端午时节,韦清海所在的工厂休息,由于回家路途遥远,便留在了厂里,无聊之际,便独自一人前往大冲社区大土组钓鱼。而莫策也正巧约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去大钓鱼,闲来无聊就在河边洗车等待好友前来,两人分别在河岸两边。

上午 10 点 40 许,莫策发现有居民骑着三轮车经过,且三轮车已经在河坝边缘行驶,便提醒骑车的居民注意安全。过了10分钟左右,莫策听到有东西掉进河里的声音,丢下洗车赶上前一看正是刚刚提醒的骑车居民在返程途中被水流冲到了河水中,他立马朝岸边钓鱼的韦清海大声求援“快报警,快报警有人掉水里了”,说后便先行跳进河里救人。韦清海听到声响,立马报了警,并前往帮忙,也跳进河里一起救人。两人第一次下河发现水流湍急危险系数较高,无法直接进行救,便由莫策返回河岸上寻找救援物资,莫策寻找到救生圈后再次返回河中,此时落水群众已被水流冲至下游河中心,韦清海和莫策两人便一起沿着河岸走到下游寻到合适救人的位置后,向河里的落水群众扔去救生圈,合力将落水群众拉向河岸边。待警察赶到时,莫策和韦清海已经协力将落水群众救上岸,见落水群众无生命危险,两人将其交给警察后便离开了现场。

当问到为什么选择救人时,二人的答复如出一辙“这没什么了不起,相信如果是其他人,也同样的”。韦清海、莫策同志勇救落水群众的高尚行为,体现了舍身忘我、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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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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