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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2021年石阡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18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8月16日-18日报名)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资源配置,规范管理干部流动,激发职工活力,根据《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铜组通〔2020〕61号),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拟定本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石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社局(以下简称“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依照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及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遴选工作按照编制计划发布遴选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改聘等程序进行。   

三、遴选计划及职位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8名。具体遴选单位,遴选职位详见《石阡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范围   石阡县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3.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可为不定等次);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遴选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5.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6.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及办法   

本次遴选按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改聘等程序进行。相关信息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上公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8月18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石阡县汤山街道城北社区“御东菁华”斜对面)。

4.提供资料:考生须认真对照方案规定的遴选对象、遴选条件、以及遴选职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职位进行填报。考生须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下载《石阡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附件2)并仔细阅读,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党(工)委、党组审核同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报名时限内将《报名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3张,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由所在党支部出具说明,交至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5.本次遴选工作不设置报名人数比例,设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

6.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骗取遴选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该报考人员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2021年8月2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在县人社局六楼会议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    

考试在县政府的领导下,由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百分制,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分。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内容。

2.面试

(1)面试对象

一是从参加笔试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职位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同一职位笔试考生成绩排名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实际遴选职位人数与参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分方式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取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

考试成绩公示在“石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qian.gov.cn),考生可在网上进行查询。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遴选单位统一实施。   

1.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人数与拟考察人选1:2的比例进入考察环节,对形不成差额的职位可进行等额考察。进入考察环节比例内,同一职位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2.组织考察    

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各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察方案,组建考察工作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考察对象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3.确定拟遴选人员    

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的考生,必须经考察合格。拟遴选人员一般应为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察对象,同一职位考察对象并列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遴选人员;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由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遴选人员建议人选,报“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进入下一环节。    

经遴选单位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未将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的,遴选单位必须以党(工)委、党组名义向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充分理由,经“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经遴选单位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没有合适选调对象的,遴选单位必须以党(工)委、党组名义向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书面说明充分理由,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可以取消遴选职位。    

未将同一职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察对象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或取消遴选职位的,由遴选单位党(工)委、党组做好考察对象的解释工作。    

(五)公示、改聘

拟遴选人员须分别在遴选部门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改聘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公开遴选,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六、纪律监督及政策咨询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实施方案”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0856-7623255

监督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0856-7623200


石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5日

附件:

附件1:石阡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石阡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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